新加坡“税收居民身份证明”规定更新,外资企业的申请条件有何变化?

Hawksf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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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广泛的税收协定网络能够助力企业更高效地管理国际税务责任。不过,若要充分运用这一优势,企业需先向新加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居民身份证明”(Certificate of Residence,简称COR)。

近期,随着全球税收的发展以及对经济实质证明要求的不断提高,新加坡对外资企业的申请资格标准进行了调整。本文介绍了如何认定税收居民身份以及其核心作用,并探讨这些变化可能对企业产生的影响,希望为跨境投资企业平衡合规成本与税务效益。

什么是新加坡税收居民身份证明(COR)?

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是由新加坡税务局(IRAS)签发的正式函件,用于确认公司在特定日历年中具有新加坡税收居民身份。公司的税收居民身份取决于其业务的控制和管理是否实际在新加坡进行,通常体现为公司制定政策、方向及战略等关键决策的实际发生地点。

COR的核心作用

新加坡公司若取得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即可享受新加坡与各国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所带来的广泛税收优惠。这些优惠涵盖降低预扣税率或对特定收入完全免税,从而有效避免双重征税问题。

 

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申请条件

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是签发给在新加坡注册且被认定为新加坡税收居民的公司。需要注意的是,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不会自动成为新加坡税收居民,除非其业务的控制和管理实际发生在新加坡。通常情况下,董事会召开会议并作出关键决策的地点会被视为公司行使控制和管理权的地方。

然而,仅仅在新加坡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不足以满足申请COR的条件。新加坡税务局会综合考量其他因素(不限于以下内容),以确认公司的“控制和管理”确实在新加坡:

  • 董事所在地:董事常驻于新加坡境内还是境外
  • 当地代表:是否有可为公司做出战略决策且常驻新加坡的董事
  • 核心员工: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或首席运营官等核心员工是否常驻新加坡

对于以线上形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如果在会议期间有50%的董事(有权作出战略决策权)或董事会主席身在新加坡,新加坡税务局才会认定公司的战略决策是在新加坡做出的。

通常而言,对于在新加坡经营且其执行董事或核心员工均在新加坡的公司,向新加坡税务局申请COR相对比较容易。但是,外资控股公司和名义公司会面临更为严格的审查,通常不符合新加坡税收居民证明的条件。

 

2025年起针对外资控股公司的最新要求

如果外资控股公司有50%或以上的股份由外国公司或非新加坡公民的自然人股东持有,则该公司不被视为新加坡公司。

如果外资公司能够证明其业务的控制和管理是在新加坡进行的,并且具有在新加坡设立办事处的合理理由,新加坡税务局仍可能向该公司签发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自2025年起,外资公司申请新加坡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必须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要求 标准 须知
关联公司 必须位于新加坡,并积极参与外资控股公司的重大决策,或审查外资控股公司的投资业绩。 以往规定仅要求关联公司是新加坡税收居民或在新加坡开展业务。目前,新规定强调关联公司的积极作用。
董事 至少有一名常驻新加坡的董事担任行政职务。 该董事不得是名义董事,这一要求与以往标准一致。
核心员工 必须至少有一名核心员工(如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首席运营官)常驻新加坡。 这一要求与以往标准一致。

根据修订后的规定,外资公司需要向新加坡税务局证明,其在新加坡具备真实的经济实质、决策权以及核心管理层。因此,企业可能需要重组治理架构,例如让新加坡关联公司参与战略决策,或任命一位常驻新加坡的执行董事或核心员工。

这项修订旨在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框架下推行的全球税务改革保持一致,从而防止非居民公司或空壳公司滥用税收协定优惠。

通过证明战略决策与日常运营真正扎根于新加坡,外资企业可安心享受新加坡广泛的税收协定网络,并从中受益。

 

结语

新加坡税收居民身份证明规定的更新进一步强化了税务合规的透明度与确定性,对外资控股企业而言,需重点关注“控制与管理”实质的认定标准变化,尤其是董事会决策地、本地董事履职及关键员工配置等核心要素。外资企业若无法充分证明战略决策在新加坡实施,可能面临非居民身份认定,导致无法享受税收协定优惠或特定收入免税待遇,增加跨境税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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